第2574章 萧萧而下(五十八)
哥谭的秋天原本就比别的季节更晴朗,在那些乌云覆盖在每个人头顶的日子里,清晨和傍晚时分依旧能够在天际线上看到一抹对于这座城市来说太过灿烂的蓝色,交织着熹微的晨光,把叶片和水洼照成模糊不清的颜色。
当乌云散去后,晚秋的清晨里,湿冷的空气凝聚成氤氲不清的雾气,早高峰车子红色的尾灯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像断了串的珠链。
远方高大的城市在铁灰色和深棕色之间变换,狂欢了一夜刚刚安静下来的街道上的霓虹灯在被阳光照出细小水滴闪烁的雾气当中孤独的闪烁着。
哥谭法院与这座城市一同诞生,是比哥谭大教堂和哥谭剧院还要古老的建筑,且在漫长的城市发展史当中并未被遗忘,分别在19世纪和20世纪都经历过两次翻新重建。
与美国新泽西州绝大多数城市的法院一样,哥谭法院拥有洁白的外墙,大门前有庄严肃穆的罗马立柱、灰绿色的屋顶,门廊前有三个圆形的拱门,用于日常通过。
此时正是法院的上班时间,许多西装革履的法官、法官助理和法律顾问拎着公文包在门前的广场上来来往往。
晨光刚刚升到旁边建筑的屋顶,把这里的一切造成明亮的暖色。
如果再往里面走就能看出这座崭新的建筑的历史底蕴,内部装修并非现代风格,而是棕红色的木质硬装,配合深色的天然大理石板装饰,颇具英国风情。
此时接待大厅内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一个穿着西装的高大男人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另一手拎着公文包,一边往里走,一边对着同僚友好的点头。
他穿过人群快步走上楼梯,一位女士刚从转角走出来,差点撞进他怀里。
“天呐!丹特法官,您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卷发女士有些惊讶地推了推眼镜。
“因为今天早上将会有一封特殊的指控书被送来,来自于哥谭警局,我要提早过去看看。”
“您才转到刑诉部门三个月,就已经开始主理大案了吗?”卷发女士表现得很惊讶,“需要我帮你按免打扰铃吗?”
“当然,谢谢你,我得赶快过去了。”
转过走廊,阳光照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他胸口的铭牌上赫然写着“哈维·丹特”。
他一走进办公室,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在对着卷宗叹气。
“怎么了?老师,什么案子值得您这么……”
“这个詹姆斯·戈登是越来越不靠谱了!”老人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说:“他送到这里的这封有关谋杀和蓄意伤害的指控书,有用的信息只有题目!”
哈维立刻凑过去翻了翻文件,然后就皱起了眉说:“逮捕令的复印件呢?”
老人看了一眼哈维说:“他们根本就没逮捕。”
哈维惊呆了,说:“没逮捕怎么会走到指控这一步?正常顺序不应该是逮捕、搜查、审问,然后才是指控吗?没逮捕他怎么到庭???我们判谁??”
哈维一脸“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的表情,老人摇了摇头,撇了撇嘴说:“你还是见识的太少,戈登说他会出庭的。”
“啊?????”
哈维的嘴巴张了又张,似乎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说:“这可是刑事诉讼,他们甚至都没抓到人,然后就跟我们说嫌疑人到时候会出庭的,他们以为这是在打离婚官司吗?”
“你不如先看看这个。”老人把一份文件递给了哈维。
哈维一拿起这份文件,心里就咯噔一下,因为文件的右上角印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席勒·罗德里格斯。
至少现在哈维对于嫌疑人会到庭这件事还是有些把握了的。
继续往下看,哈维松了一口气,这是一份典型的指控协商会前准备条目,原来不是直接上法庭啊。
然后他又看了看老人之前手里的那份指控书,上面罗列了许多拟指控罪名,包括蓄意伤害、谋杀、致残,甚至还包括恐怖袭击。
哈维感觉到有点头疼,他拿着文件走到了沙发上坐下并说:“所以这位罗德里格斯教授干了什么?”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哈维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老师,而他的老师却露出了回忆的神色,说:“昨天晚上詹姆斯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实话,我怀疑他喝多了,他不停地跟我说什么墨西哥亡灵节、尸体在蠕动什么的,我猜测那可能是他今天白天看到的某个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但他不是警察吗?他竟然还会怕犯罪现场?”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了解詹姆斯,他刚来哥谭那阵就是个格外胆大的小伙子,一般的尸体可不会把他吓成这样,所以我怀疑可能是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魔干的。”
“可这跟席勒有什么关系?”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詹姆斯大概的意思是说,其实那不是个尸体,而是个活人。”
“啊???”
老人也坐到了桌子后面,在自己的抽屉里翻了翻,翻出了几张照片递给哈维,哈维一看,五官就皱了起来,有些嫌弃的把那张纸拿得远了一些。
照片上面是一个男人被从一层皮肤当中剥出来的过程,哈维觉得自己不应该吃早饭的。
??????55.??????
他捂住嘴往旁边转了转脸,赶忙喝了几口咖啡压住呕吐的欲望,对着老人摆了摆手说:“不好意思,我去个卫生间。”
很快哈维回来了,都顾不上把西装的扣子系上,一下瘫进了椅子里。
“就是这样。”老人摊开手说:“这个被挂在警局里的人其实没死,但他身上的皮肤肯定来源于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法医和哥谭物证科进行比对过后发现,来自于一名32岁的墨西哥裔男子,名字叫做布拉塔·埃尔桑提。”
“那这层皮肤里的人呢?”
“他正是麻烦所在,他是哥谭警局的警官,克莱·奥尔多。”
“是他报的案?”
“实际上不用报案,这具尸体,我的意思是皮肤里裹着的活人就被挂在了哥谭警察局的大厅当中。”
“监控呢?”
“停电了,什么都没拍到。”
“目击证人?”
“那位克莱警官说是这位席勒教授袭击了他,并把他缝进了这张人皮里。”
“他在哪儿袭击的他?”
“这是另一个麻烦,事实上是在罗德里格斯庄园。”
“啊???”
哈维愣了一瞬间,然后说:“你的意思是这位克莱警官闯进了罗德里格斯庄园,然后被罗德里格斯教授袭击并缝进了人皮里,那他为什么要闯进去?”
老人摇了摇头。
“我也问了詹姆斯这个问题,但詹姆斯说他不知道,他说这位克莱警官临走之前跟他说,会找到席勒作为连环杀人犯的证据。”
“他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否则席勒早就被逮捕了。”
“问题又绕回了原点。”哈维揉了揉隐隐作痛的眉心。
“另外还有这个。”老人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那又是一份指控书,这一下可有逮捕令的复印件了。
“私闯民宅、渎职、诬陷……”
哈维念出了上面的指控条目,摇了摇头说:“不得不说,这可比之前那份指控有力多了,光是这些现场被破坏的照片就已经够检察官给这家伙狠狠记上一笔了。”
“所以他们现在是互相指控?”哈维看着两份指控书,问道:“克莱指控席勒杀人,席勒指控克莱私闯民宅、渎职……”
“等一下。”哈维忽然说道:“克莱怎么指控席勒杀人,他不是还活着吗?”
“这就是这起案子最复杂的地方。”老人深深地皱起眉,叹了口气说:“克莱说是席勒把他缝进了人皮里,挂到了警察局大厅里,但是他并没死,死的是那个叫布拉塔的墨西哥人。”
“克莱看见席勒杀了布拉塔吗?”
“没有,没人能证明席勒杀了布拉塔,人证物证都没有。”
“那他为什么会有布拉塔的皮?”
“他说他在路上捡的。”
哈维张嘴就要反驳,但是他的专业素养在他开口前一秒拦住了他,他是个法官,需要讲事实证据,不能听风就是雨。
确实,从常识来看,在路上捡到一张人皮真是太荒唐了,但是美国的判决逻辑是“我们假设某人犯罪,为他找他没有犯罪的证据”。
所以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能证明席勒在路上捡人皮这事不成立,那它就是成立的。
要是其他地方还能利用法条当中的“严重违反常识”来进行辩驳,但在哥谭,路上捡人皮这事儿还真不是完全违反常识,是有可能成立的。
“如果无法证明席勒杀人,那有可能成立的指控也就只有蓄意伤害,但罗德里格斯提出他是正当防卫,因为这位警官私闯民宅。”老人说。
哈维感觉自己的头很疼。
他努力地分析了一下目前的局面,如果克莱私闯民宅在先,席勒伤人在后,那么根据美国绝大多数州遵循的“不退让法”,即在自己领地当中遭受袭击后应绝不退让,就地防卫,绝无义务逃出房子来看,席勒拥有防卫权。
新泽西州不是一个强城堡法州,但是也需要根据一些情况来判断防卫权的大小,席勒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
首先,闯入者有枪。
光这一条,只要克莱还能活着走出席勒的房子,那几乎每一个检察官都不会判席勒有罪。
其次,闯入者是警察。
除非克莱能够证明自己此次是因公闯入,比如调查搜证,才能证明这是暴力执法,否则就是私闯民宅和渎职。
也就是说除非克莱真在房子中找到了证据,这一过程就不属于执法,而属于无故闯入,没有了执法的概念,克莱的侵犯性和攻击性将会被判定为无限大。
最后克莱进行了大量的实质性破坏,尤其是破门。
这将会很容易被认定为他的入侵是具有严重暴力性质的,对于房主的威胁迫在眉睫,完全有让房主因惊恐而进行暴力自卫的可能。
一个带着枪的、训练有素的警察在半夜闯进某人的房子,连续破坏了几扇门,而只被房主造成了轻伤的伤势,哈维觉得主持指控协商会的检察官很可能满脑子都是“这你都好意思告他?”
本章已完成!
哥谭的秋天原本就比别的季节更晴朗,在那些乌云覆盖在每个人头顶的日子里,清晨和傍晚时分依旧能够在天际线上看到一抹对于这座城市来说太过灿烂的蓝色,交织着熹微的晨光,把叶片和水洼照成模糊不清的颜色。
当乌云散去后,晚秋的清晨里,湿冷的空气凝聚成氤氲不清的雾气,早高峰车子红色的尾灯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像断了串的珠链。
远方高大的城市在铁灰色和深棕色之间变换,狂欢了一夜刚刚安静下来的街道上的霓虹灯在被阳光照出细小水滴闪烁的雾气当中孤独的闪烁着。
哥谭法院与这座城市一同诞生,是比哥谭大教堂和哥谭剧院还要古老的建筑,且在漫长的城市发展史当中并未被遗忘,分别在19世纪和20世纪都经历过两次翻新重建。
与美国新泽西州绝大多数城市的法院一样,哥谭法院拥有洁白的外墙,大门前有庄严肃穆的罗马立柱、灰绿色的屋顶,门廊前有三个圆形的拱门,用于日常通过。
此时正是法院的上班时间,许多西装革履的法官、法官助理和法律顾问拎着公文包在门前的广场上来来往往。
晨光刚刚升到旁边建筑的屋顶,把这里的一切造成明亮的暖色。
如果再往里面走就能看出这座崭新的建筑的历史底蕴,内部装修并非现代风格,而是棕红色的木质硬装,配合深色的天然大理石板装饰,颇具英国风情。
此时接待大厅内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一个穿着西装的高大男人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另一手拎着公文包,一边往里走,一边对着同僚友好的点头。
他穿过人群快步走上楼梯,一位女士刚从转角走出来,差点撞进他怀里。
“天呐!丹特法官,您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卷发女士有些惊讶地推了推眼镜。
“因为今天早上将会有一封特殊的指控书被送来,来自于哥谭警局,我要提早过去看看。”
“您才转到刑诉部门三个月,就已经开始主理大案了吗?”卷发女士表现得很惊讶,“需要我帮你按免打扰铃吗?”
“当然,谢谢你,我得赶快过去了。”
转过走廊,阳光照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他胸口的铭牌上赫然写着“哈维·丹特”。
他一走进办公室,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在对着卷宗叹气。
“怎么了?老师,什么案子值得您这么……”
“这个詹姆斯·戈登是越来越不靠谱了!”老人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说:“他送到这里的这封有关谋杀和蓄意伤害的指控书,有用的信息只有题目!”
哈维立刻凑过去翻了翻文件,然后就皱起了眉说:“逮捕令的复印件呢?”
老人看了一眼哈维说:“他们根本就没逮捕。”
哈维惊呆了,说:“没逮捕怎么会走到指控这一步?正常顺序不应该是逮捕、搜查、审问,然后才是指控吗?没逮捕他怎么到庭???我们判谁??”
哈维一脸“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的表情,老人摇了摇头,撇了撇嘴说:“你还是见识的太少,戈登说他会出庭的。”
“啊?????”
哈维的嘴巴张了又张,似乎完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说:“这可是刑事诉讼,他们甚至都没抓到人,然后就跟我们说嫌疑人到时候会出庭的,他们以为这是在打离婚官司吗?”
“你不如先看看这个。”老人把一份文件递给了哈维。
哈维一拿起这份文件,心里就咯噔一下,因为文件的右上角印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席勒·罗德里格斯。
至少现在哈维对于嫌疑人会到庭这件事还是有些把握了的。
继续往下看,哈维松了一口气,这是一份典型的指控协商会前准备条目,原来不是直接上法庭啊。
然后他又看了看老人之前手里的那份指控书,上面罗列了许多拟指控罪名,包括蓄意伤害、谋杀、致残,甚至还包括恐怖袭击。
哈维感觉到有点头疼,他拿着文件走到了沙发上坐下并说:“所以这位罗德里格斯教授干了什么?”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哈维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老师,而他的老师却露出了回忆的神色,说:“昨天晚上詹姆斯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实话,我怀疑他喝多了,他不停地跟我说什么墨西哥亡灵节、尸体在蠕动什么的,我猜测那可能是他今天白天看到的某个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但他不是警察吗?他竟然还会怕犯罪现场?”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了解詹姆斯,他刚来哥谭那阵就是个格外胆大的小伙子,一般的尸体可不会把他吓成这样,所以我怀疑可能是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魔干的。”
“可这跟席勒有什么关系?”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詹姆斯大概的意思是说,其实那不是个尸体,而是个活人。”
“啊???”
老人也坐到了桌子后面,在自己的抽屉里翻了翻,翻出了几张照片递给哈维,哈维一看,五官就皱了起来,有些嫌弃的把那张纸拿得远了一些。
照片上面是一个男人被从一层皮肤当中剥出来的过程,哈维觉得自己不应该吃早饭的。
??????55.??????
他捂住嘴往旁边转了转脸,赶忙喝了几口咖啡压住呕吐的欲望,对着老人摆了摆手说:“不好意思,我去个卫生间。”
很快哈维回来了,都顾不上把西装的扣子系上,一下瘫进了椅子里。
“就是这样。”老人摊开手说:“这个被挂在警局里的人其实没死,但他身上的皮肤肯定来源于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法医和哥谭物证科进行比对过后发现,来自于一名32岁的墨西哥裔男子,名字叫做布拉塔·埃尔桑提。”
“那这层皮肤里的人呢?”
“他正是麻烦所在,他是哥谭警局的警官,克莱·奥尔多。”
“是他报的案?”
“实际上不用报案,这具尸体,我的意思是皮肤里裹着的活人就被挂在了哥谭警察局的大厅当中。”
“监控呢?”
“停电了,什么都没拍到。”
“目击证人?”
“那位克莱警官说是这位席勒教授袭击了他,并把他缝进了这张人皮里。”
“他在哪儿袭击的他?”
“这是另一个麻烦,事实上是在罗德里格斯庄园。”
“啊???”
哈维愣了一瞬间,然后说:“你的意思是这位克莱警官闯进了罗德里格斯庄园,然后被罗德里格斯教授袭击并缝进了人皮里,那他为什么要闯进去?”
老人摇了摇头。
“我也问了詹姆斯这个问题,但詹姆斯说他不知道,他说这位克莱警官临走之前跟他说,会找到席勒作为连环杀人犯的证据。”
“他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否则席勒早就被逮捕了。”
“问题又绕回了原点。”哈维揉了揉隐隐作痛的眉心。
“另外还有这个。”老人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那又是一份指控书,这一下可有逮捕令的复印件了。
“私闯民宅、渎职、诬陷……”
哈维念出了上面的指控条目,摇了摇头说:“不得不说,这可比之前那份指控有力多了,光是这些现场被破坏的照片就已经够检察官给这家伙狠狠记上一笔了。”
“所以他们现在是互相指控?”哈维看着两份指控书,问道:“克莱指控席勒杀人,席勒指控克莱私闯民宅、渎职……”
“等一下。”哈维忽然说道:“克莱怎么指控席勒杀人,他不是还活着吗?”
“这就是这起案子最复杂的地方。”老人深深地皱起眉,叹了口气说:“克莱说是席勒把他缝进了人皮里,挂到了警察局大厅里,但是他并没死,死的是那个叫布拉塔的墨西哥人。”
“克莱看见席勒杀了布拉塔吗?”
“没有,没人能证明席勒杀了布拉塔,人证物证都没有。”
“那他为什么会有布拉塔的皮?”
“他说他在路上捡的。”
哈维张嘴就要反驳,但是他的专业素养在他开口前一秒拦住了他,他是个法官,需要讲事实证据,不能听风就是雨。
确实,从常识来看,在路上捡到一张人皮真是太荒唐了,但是美国的判决逻辑是“我们假设某人犯罪,为他找他没有犯罪的证据”。
所以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能证明席勒在路上捡人皮这事不成立,那它就是成立的。
要是其他地方还能利用法条当中的“严重违反常识”来进行辩驳,但在哥谭,路上捡人皮这事儿还真不是完全违反常识,是有可能成立的。
“如果无法证明席勒杀人,那有可能成立的指控也就只有蓄意伤害,但罗德里格斯提出他是正当防卫,因为这位警官私闯民宅。”老人说。
哈维感觉自己的头很疼。
他努力地分析了一下目前的局面,如果克莱私闯民宅在先,席勒伤人在后,那么根据美国绝大多数州遵循的“不退让法”,即在自己领地当中遭受袭击后应绝不退让,就地防卫,绝无义务逃出房子来看,席勒拥有防卫权。
新泽西州不是一个强城堡法州,但是也需要根据一些情况来判断防卫权的大小,席勒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
首先,闯入者有枪。
光这一条,只要克莱还能活着走出席勒的房子,那几乎每一个检察官都不会判席勒有罪。
其次,闯入者是警察。
除非克莱能够证明自己此次是因公闯入,比如调查搜证,才能证明这是暴力执法,否则就是私闯民宅和渎职。
也就是说除非克莱真在房子中找到了证据,这一过程就不属于执法,而属于无故闯入,没有了执法的概念,克莱的侵犯性和攻击性将会被判定为无限大。
最后克莱进行了大量的实质性破坏,尤其是破门。
这将会很容易被认定为他的入侵是具有严重暴力性质的,对于房主的威胁迫在眉睫,完全有让房主因惊恐而进行暴力自卫的可能。
一个带着枪的、训练有素的警察在半夜闯进某人的房子,连续破坏了几扇门,而只被房主造成了轻伤的伤势,哈维觉得主持指控协商会的检察官很可能满脑子都是“这你都好意思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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