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一行已经走了十三天,进入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地带,这里是薛部的地界,薛部和唐初的薛延陀汗国名字虽然很像,但完全不是一回事了,薛延陀汗国已经被唐太宗李世民灭亡。
现在的薛部不过是薛延陀汗国中的几个支脉建立的普通草原部落,龟缩一域,早已经没有了当年统一草原时的雄心壮志。
虽然在朝廷地图上,还标注它为薛延陀,但草原各部落都称它为薛部。
这天上午,前方出现了一条大河,河流很深,他们没法渡河,只能继续向北走,寻找可以渡河的浅水地带。
走出约百里,前面渐渐出现了帐篷,越走帐篷越多,帐篷前,不少孩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一些少女聚在一起,望着他们吃吃偷笑。
李邺笑道:“阿伦,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办法过河?”
阿伦立刻催马上去询问,一名二十余岁的年轻女人一边回答,一边盯着李邺,目光炽热,就像看见失散了多年的亲人一样,看得李邺很不自在。
片刻,阿伦神情古怪地回来道:“他们说前面三十里水比较浅,可以直接骑马过河!”
“那你表情干嘛这么古怪?”
阿伦捂着嘴强忍笑意道:“那女人问参军家里有没有娘子,我说没有,她说希望参军留下,她愿招参军为夫婿!”
“什么?”李邺愕然。
“那女子看上参军了!”
说完,阿伦终于忍不住捂着肚子狂笑起来,苏必也忍不住大笑。
阿伦又哀怜地摸摸自己脸庞,“我长得也不差呀!她为啥就看不上我捏?”
李邺没好气道:“那你就留下呗!”
“我倒是想啊!”
阿伦忽然眼睛一亮,嬉皮笑脸道:“参军,你今晚估计走不了!”
李邺一回头,只见那女人笑吟吟端着一碗羊乳走来,这是铁勒各部落的风俗,如果女人给伱敬一碗羊乳,就表示她对你有意,如果接过来喝了,那就可以留宿女子帐中。
吓得李邺调转马头便落荒而逃,阿伦和苏必一边大笑,一边催马赶上。
那女人见李邺不肯接受,气得她将羊乳狠狠洒在地上,转身怒气冲冲地回帐了。
她主要是看中了李邺高大强壮的身材,薛部男子虽然强壮,但身材普遍不高,像李邺又高大又强大的男子很少见,她其实就希望能生一个高大强壮的儿子。
又走了十几里,帐篷越来越密集,阿伦又去打听了一下,回来道:“参军,这里就是薛部的本部落!”
李邺微微一怔,“什么意思?”
旁边苏必笑道:“也就是说,薛部大酋长在这里!”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的低沉的号角声,“呜——呜——”
李邺三人都穿着唐军的盔甲,他们刚进入部落不久,便有负责放哨的牧民立刻赶去报告了酋长。
片刻,一支骑兵迎了上来,约百余人左右,为首是一名年轻的千夫长,也就二十岁左右,长得极为威猛。
年轻千夫长倒也客气,上前用铁勒语问了几句,这半个月,李邺一直在跟随阿伦学习铁勒语,他有强悍的朱雀心法为基础,语言学得极快,短短半个月便掌握了上千个日常词汇和六七十个句子,如果不是很复杂意思的表述,他能听懂,也会说。
千夫长的话他听懂了,对方问他们是不是专门来薛部,还只是路过。
李邺不用翻译,直接不太熟练地说道:“我们是去北庭,路过贵地!”
千夫长点点头笑道:“我父亲请你们去喝杯奶酒,尽一尽地主之谊!”
李邺三人穿的就是朔方军军服,尤其李邺身穿将领的鱼鳞甲,表示在军中有一定地位,那不管是来出使,还是路过,薛部酋长都不会怠慢。
天可汗的威严还在,草原各部落对唐人都极为崇敬。
李邺点点头,“那就打扰了!”
他回头对两名手下道:“我们去休息一下再走!”
他们也需要补充一些干粮了。
三人跟随千夫长向酋长大帐奔去,那是一座占地约两亩的巨帐,位于无数大帐中间,远远便看见了它白色的穹顶。
这时,千夫长忽然看见了李邺腰间的玉葫芦,一下子愣住了,他又摇摇头,不可能,叔父把它带走很久了,怎么会在唐军将领腰间。
这只玉葫芦是羊脂白玉籽料雕成,大小正好一把抓,上面用阴刻雕了一幅西域江山图,更重要是,葫芦头是一个惟妙惟肖的狼头,珍贵无比,一直是隋炀帝的心爱玩物,后来又落在李世民手中,但李世民不喜欢杨广之物,把它视为亡国之君遗物,便将它束之高阁。
当年,草原各部落敬李世民为天可汗时,李世民赠送给各部落不少名贵的礼物,这只玉葫芦便赐给了薛延陀部,后来薛延陀汗国被唐朝所灭,这只玉葫芦没有被唐军缴获,而是落在薛部手中,成为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被称为玉狼头。
李邺见对方总是盯着自己腰间的玉葫芦,便笑问道:“你认识它?”
李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战场上斩杀的薛伦,竟然是薛部的贵族,这个奇异的玉葫芦更是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
千夫长摇摇头,“我见过差不多的玉葫芦,但应该不是它!”
这时,他们来到了酋长大帐前,千夫长进去禀报了,李邺取下玉葫芦,放入怀中,他隐隐有种预感,搞不好这只玉葫芦真和薛部有关。
很快,大酋长薛陀迎了出来,李邺见他长得和自己的斩杀的万夫长一个模样,李邺顿时明白了,自己斩杀的万夫长很可能就来自薛部。
当时,登记功劳时,他便知道那名万夫长不是同罗部人,但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人竟然是薛部的贵族。
李邺三人被迎进了大帐,李邺取出天子金牌,笑问道:“我们是去寻找北庭军送信,大酋长可知道他们的驻营地?”
薛陀看见了天子金牌,更加敬重,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连忙道:“我也听说他们在金山一带活动,但具体在哪里?我真不知道,那边是葛逻禄的地盘。”
李邺点点头,“这里距离金山还有多远?”
“大概千里左右!”
“我们有任务在身,休息一下就出发!”
薛陀呵呵一笑,“既然来了薛部,总要吃一顿饭再走!”
他拍拍手掌,立刻进来一队少女,端着丰盛的瓜果美酒进来,紧接着又进来一队武士,将烤肉的羊肉献上,又来了几名陪酒的贵族,各自坐下。
主人已经准备就绪,李邺不能说走就走,只得坐下饱餐一顿再告辞。
觥筹交错,吃在兴头上,薛陀不露声色问道:“我听犬子说,参军有一只玉葫芦,能否给我一观?”
李邺心中一凛,果然来了。
本章已完成!
现在的薛部不过是薛延陀汗国中的几个支脉建立的普通草原部落,龟缩一域,早已经没有了当年统一草原时的雄心壮志。
虽然在朝廷地图上,还标注它为薛延陀,但草原各部落都称它为薛部。
这天上午,前方出现了一条大河,河流很深,他们没法渡河,只能继续向北走,寻找可以渡河的浅水地带。
走出约百里,前面渐渐出现了帐篷,越走帐篷越多,帐篷前,不少孩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一些少女聚在一起,望着他们吃吃偷笑。
李邺笑道:“阿伦,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办法过河?”
阿伦立刻催马上去询问,一名二十余岁的年轻女人一边回答,一边盯着李邺,目光炽热,就像看见失散了多年的亲人一样,看得李邺很不自在。
片刻,阿伦神情古怪地回来道:“他们说前面三十里水比较浅,可以直接骑马过河!”
“那你表情干嘛这么古怪?”
阿伦捂着嘴强忍笑意道:“那女人问参军家里有没有娘子,我说没有,她说希望参军留下,她愿招参军为夫婿!”
“什么?”李邺愕然。
“那女子看上参军了!”
说完,阿伦终于忍不住捂着肚子狂笑起来,苏必也忍不住大笑。
阿伦又哀怜地摸摸自己脸庞,“我长得也不差呀!她为啥就看不上我捏?”
李邺没好气道:“那你就留下呗!”
“我倒是想啊!”
阿伦忽然眼睛一亮,嬉皮笑脸道:“参军,你今晚估计走不了!”
李邺一回头,只见那女人笑吟吟端着一碗羊乳走来,这是铁勒各部落的风俗,如果女人给伱敬一碗羊乳,就表示她对你有意,如果接过来喝了,那就可以留宿女子帐中。
吓得李邺调转马头便落荒而逃,阿伦和苏必一边大笑,一边催马赶上。
那女人见李邺不肯接受,气得她将羊乳狠狠洒在地上,转身怒气冲冲地回帐了。
她主要是看中了李邺高大强壮的身材,薛部男子虽然强壮,但身材普遍不高,像李邺又高大又强大的男子很少见,她其实就希望能生一个高大强壮的儿子。
又走了十几里,帐篷越来越密集,阿伦又去打听了一下,回来道:“参军,这里就是薛部的本部落!”
李邺微微一怔,“什么意思?”
旁边苏必笑道:“也就是说,薛部大酋长在这里!”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的低沉的号角声,“呜——呜——”
李邺三人都穿着唐军的盔甲,他们刚进入部落不久,便有负责放哨的牧民立刻赶去报告了酋长。
片刻,一支骑兵迎了上来,约百余人左右,为首是一名年轻的千夫长,也就二十岁左右,长得极为威猛。
年轻千夫长倒也客气,上前用铁勒语问了几句,这半个月,李邺一直在跟随阿伦学习铁勒语,他有强悍的朱雀心法为基础,语言学得极快,短短半个月便掌握了上千个日常词汇和六七十个句子,如果不是很复杂意思的表述,他能听懂,也会说。
千夫长的话他听懂了,对方问他们是不是专门来薛部,还只是路过。
李邺不用翻译,直接不太熟练地说道:“我们是去北庭,路过贵地!”
千夫长点点头笑道:“我父亲请你们去喝杯奶酒,尽一尽地主之谊!”
李邺三人穿的就是朔方军军服,尤其李邺身穿将领的鱼鳞甲,表示在军中有一定地位,那不管是来出使,还是路过,薛部酋长都不会怠慢。
天可汗的威严还在,草原各部落对唐人都极为崇敬。
李邺点点头,“那就打扰了!”
他回头对两名手下道:“我们去休息一下再走!”
他们也需要补充一些干粮了。
三人跟随千夫长向酋长大帐奔去,那是一座占地约两亩的巨帐,位于无数大帐中间,远远便看见了它白色的穹顶。
这时,千夫长忽然看见了李邺腰间的玉葫芦,一下子愣住了,他又摇摇头,不可能,叔父把它带走很久了,怎么会在唐军将领腰间。
这只玉葫芦是羊脂白玉籽料雕成,大小正好一把抓,上面用阴刻雕了一幅西域江山图,更重要是,葫芦头是一个惟妙惟肖的狼头,珍贵无比,一直是隋炀帝的心爱玩物,后来又落在李世民手中,但李世民不喜欢杨广之物,把它视为亡国之君遗物,便将它束之高阁。
当年,草原各部落敬李世民为天可汗时,李世民赠送给各部落不少名贵的礼物,这只玉葫芦便赐给了薛延陀部,后来薛延陀汗国被唐朝所灭,这只玉葫芦没有被唐军缴获,而是落在薛部手中,成为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被称为玉狼头。
李邺见对方总是盯着自己腰间的玉葫芦,便笑问道:“你认识它?”
李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战场上斩杀的薛伦,竟然是薛部的贵族,这个奇异的玉葫芦更是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
千夫长摇摇头,“我见过差不多的玉葫芦,但应该不是它!”
这时,他们来到了酋长大帐前,千夫长进去禀报了,李邺取下玉葫芦,放入怀中,他隐隐有种预感,搞不好这只玉葫芦真和薛部有关。
很快,大酋长薛陀迎了出来,李邺见他长得和自己的斩杀的万夫长一个模样,李邺顿时明白了,自己斩杀的万夫长很可能就来自薛部。
当时,登记功劳时,他便知道那名万夫长不是同罗部人,但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人竟然是薛部的贵族。
李邺三人被迎进了大帐,李邺取出天子金牌,笑问道:“我们是去寻找北庭军送信,大酋长可知道他们的驻营地?”
薛陀看见了天子金牌,更加敬重,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连忙道:“我也听说他们在金山一带活动,但具体在哪里?我真不知道,那边是葛逻禄的地盘。”
李邺点点头,“这里距离金山还有多远?”
“大概千里左右!”
“我们有任务在身,休息一下就出发!”
薛陀呵呵一笑,“既然来了薛部,总要吃一顿饭再走!”
他拍拍手掌,立刻进来一队少女,端着丰盛的瓜果美酒进来,紧接着又进来一队武士,将烤肉的羊肉献上,又来了几名陪酒的贵族,各自坐下。
主人已经准备就绪,李邺不能说走就走,只得坐下饱餐一顿再告辞。
觥筹交错,吃在兴头上,薛陀不露声色问道:“我听犬子说,参军有一只玉葫芦,能否给我一观?”
李邺心中一凛,果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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