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张平匆匆来太学找到了李邺。
李邺揽着他宽厚的肩膀笑道:“走吧!我们出去喝一杯。”
李邺把张平带到太学对面的一家小酒馆,叫做三元酒馆,酒馆里中午没有人,但下午开始生意就会火爆,一直热闹到晚上。
李邺要了一壶酒和几个菜,张平满脸惭愧道:“连这家小酒馆也有鱼香肉丝和回锅肉了,哎!我真是失败。”
“这点小事就别放在心上了,说说你的收获!“
李邺知道张平来找自己,肯定是有收获了。
张平点点头,“很巧,我有个弟子的父亲就在元府内做事,他比较了解情况,元骁现在在国子学读书,他家族准备培养他入仕,自从断腿事件后,元骁便没有和宇文嗣武混了。”
“那宇文嗣武呢?有他的消息吗?”
张平笑道:“宇文嗣武的消息很容易打听到,他名气很大,可谓恶名远扬,他去年进宫做了侍卫,更是狂妄骄横,欺男霸女更是小菜一碟,当初告他状的教坊司管事被他打断双腿,长安百姓无不怕他,他有个绰号,叫做魔天王。”
“宇文怀德呢?
宇文怀德就是从前的李淮,现在已经跟母姓,成为宇文家族一员。
“那个混蛋现在就是宇文嗣武的狗腿子,每天都跟他厮混在一起,也同样是无恶不作。”
李邺忽然有一种明悟,昨天遇到宇文嗣武时,极可能李淮也在二楼,但他不敢下来见自己。
消息还算不错,李邺又嘱咐道:“继续派徒弟盯住宇文嗣武,但要当心点,不要被他发现。”
“放心,我了解他们呢!这些混蛋的眼睛都长在头顶,绝不会关注下面的小人物。”
杨国忠入相已是大势所趋,无法阻拦,但绝不能让宇文靖入相,这是李邺和祖父李林甫的共识。
李林甫提到了元家,如果有谁最不愿意看到宇文靖入相,那就是元家。
元家是一步好棋,但要下得好才行,李邺决定先替祖父走第一步。
李邺没想到元骁居然在国子学读书,国子学也在务本坊,紧靠太学,但学生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几乎都是三品以上高官子弟,而且和上太学、考科举的士子不同,进国子学读书的高官子弟,基本上都是学成后要当官的。
并不是说能进国子学读书就一定能当官,不是这个意思。
一般人都说,大唐须必须以科举取士,可如果真这样做了,朝廷就没法维持下去。
你让那些高官权贵子弟去和世家子弟、贫寒子弟拼成绩?可能吗?
所以朝廷再三强调必须要科举取士的同时,又偷偷在后面开了两扇小门缝,一条小缝叫门荫,一条小缝叫从武。
高官权贵们都有一个或者两个子弟当官的名额,当然都是给嫡子,可就算靠门荫做官,也要有鲜亮一点的履历才行,进国子学读几年书,拿个功名,就是最好的镀金了。
所以在国子学读书的士子们,基本上都是确定能得到荫官,才来镀金的高官子弟。
还有一个从武门缝,那是给关陇贵族和偏枝皇族准备的,路径都是当侍卫,然后以武职升官,到了一定层次,武职就会跨入文职,这种情况太多了,比如李林甫,他就是偏枝皇族,先当侍卫,一步步升官,时机成熟便跨为文职,最后官至宰相。
元骁是大将军元素最喜爱的孙子,元素也给他准备了门荫,所以元骁先在明德学院读书,然后再进国子学读三年,拿到功名就能入仕了。
元骁做梦也想不到李邺会来找自己,而且是请自己去喝酒。
懵了一会儿,元骁终于点头答应了。
两人就在中午的三元酒馆内喝酒,此时酒馆已经客满,全是太学生。
在最角落的一张小桌前,李邺给元骁倒满一盏酒笑道:“我刚刚才知道元兄也在国子学读书,要不然我早就请你喝酒了。”
“去年之事,伱不介意?”元骁不解问道。
“去年那件事和你没关系,想置我于死地的,只有宇文嗣武和李淮,其他人我根本不在意,官场上,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要好。”
李邺的最后一句话让元骁解开了心结,都是要混官场的人,何必在乎不懂事时的一点小矛盾,何况去年那件事他只是旁观者。
元骁点点头,“李老弟说得对,我祖父就说你是做大事之人,前途不可限量。”
元骁又好奇问道:“你的宝寿牌还在身上吗?”
李邺从怀里取出宝寿牌递给他,元骁连忙接过细看,还真是高力士的宝寿牌,难怪去年之事,高力士肯帮李邺托底。
“高翁怎么会给老弟宝寿牌?”
“我替他打马球!”李邺坦率道。
元骁恍然大悟,“老弟莫非是飞鲨?”
李邺点点头,“不止飞鲨,白狼也是我!”
元骁竖起大拇指,“厉害啊!早知道你是飞鲨和白狼,我就会在你身上押注了,我也能赚点零花钱。”
李邺微微笑道:“接下来就是五强赛,我还会参加,尤其天鹏马球队的第一场比赛,我会下注天鹏马球队一千贯,你也可以多下一点。”
“好!有你这句话,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押上去。”
元骁主动给李邺斟满一杯酒,李邺端起酒杯问道:“元兄还和宇文嗣武在一起吗?”
元骁摇摇头,“他腿伤好后,找过我几次,我没答理他,这人太暴烈了,做事没有底线,太危险,和他在一起,迟早会被他连累。”
“是!听说他现在有个绰号,叫做魔天王。”
元骁冷笑一声,“他给自己起的绰号叫做魔天皇,几个朋友劝了他,才改为魔天王。”
“宇文嗣武的情况,你了解得挺多?”
元骁点点头,“还记得那个武珪吗?也被你打肿脸那位,他也在国子学读书,他目前还和宇文嗣武厮混在一起,所以今晚我没叫他。”
“李淮呢?他现在叫宇文怀德吧!他现在在做什么?”
“他就跟在宇文嗣武屁股后面混,这人很坏,宇文嗣武还多少讲点义气,但这人是骨子里的坏,我是不敢招惹他,对了,他母亲改嫁了。”
宇文螺改嫁了,李邺顿时有了兴趣?
“她改嫁给谁了?”
“侯莫陈家的老七,我叫他七叔,大名叫做侯莫陈怒,人若其名,脾气暴烈得很,嫁给他,估计有得苦头吃了。”
今天是第一次喝酒,李邺没有和元骁深谈,点到为止,但他请元骁喝酒,本身就是给元家传递了一个信号,元骁是个极聪明之人,他肯定会向祖父汇报。
李邺离开酒馆返回学校,走到太学大门口时,忽然一把飞刀从他侧面飞过,钉在墙上。
李邺注视一丈外的飞刀片刻,拔出腰间佩剑,向黑暗处走去。
“你出来!”
从黑暗处走出一人,正是从马球场上逃匿的黑矛,他怀中抱着一个孩子,上前几步跪倒在李邺面前,失声痛哭起来。
本章已完成!
李邺揽着他宽厚的肩膀笑道:“走吧!我们出去喝一杯。”
李邺把张平带到太学对面的一家小酒馆,叫做三元酒馆,酒馆里中午没有人,但下午开始生意就会火爆,一直热闹到晚上。
李邺要了一壶酒和几个菜,张平满脸惭愧道:“连这家小酒馆也有鱼香肉丝和回锅肉了,哎!我真是失败。”
“这点小事就别放在心上了,说说你的收获!“
李邺知道张平来找自己,肯定是有收获了。
张平点点头,“很巧,我有个弟子的父亲就在元府内做事,他比较了解情况,元骁现在在国子学读书,他家族准备培养他入仕,自从断腿事件后,元骁便没有和宇文嗣武混了。”
“那宇文嗣武呢?有他的消息吗?”
张平笑道:“宇文嗣武的消息很容易打听到,他名气很大,可谓恶名远扬,他去年进宫做了侍卫,更是狂妄骄横,欺男霸女更是小菜一碟,当初告他状的教坊司管事被他打断双腿,长安百姓无不怕他,他有个绰号,叫做魔天王。”
“宇文怀德呢?
宇文怀德就是从前的李淮,现在已经跟母姓,成为宇文家族一员。
“那个混蛋现在就是宇文嗣武的狗腿子,每天都跟他厮混在一起,也同样是无恶不作。”
李邺忽然有一种明悟,昨天遇到宇文嗣武时,极可能李淮也在二楼,但他不敢下来见自己。
消息还算不错,李邺又嘱咐道:“继续派徒弟盯住宇文嗣武,但要当心点,不要被他发现。”
“放心,我了解他们呢!这些混蛋的眼睛都长在头顶,绝不会关注下面的小人物。”
杨国忠入相已是大势所趋,无法阻拦,但绝不能让宇文靖入相,这是李邺和祖父李林甫的共识。
李林甫提到了元家,如果有谁最不愿意看到宇文靖入相,那就是元家。
元家是一步好棋,但要下得好才行,李邺决定先替祖父走第一步。
李邺没想到元骁居然在国子学读书,国子学也在务本坊,紧靠太学,但学生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几乎都是三品以上高官子弟,而且和上太学、考科举的士子不同,进国子学读书的高官子弟,基本上都是学成后要当官的。
并不是说能进国子学读书就一定能当官,不是这个意思。
一般人都说,大唐须必须以科举取士,可如果真这样做了,朝廷就没法维持下去。
你让那些高官权贵子弟去和世家子弟、贫寒子弟拼成绩?可能吗?
所以朝廷再三强调必须要科举取士的同时,又偷偷在后面开了两扇小门缝,一条小缝叫门荫,一条小缝叫从武。
高官权贵们都有一个或者两个子弟当官的名额,当然都是给嫡子,可就算靠门荫做官,也要有鲜亮一点的履历才行,进国子学读几年书,拿个功名,就是最好的镀金了。
所以在国子学读书的士子们,基本上都是确定能得到荫官,才来镀金的高官子弟。
还有一个从武门缝,那是给关陇贵族和偏枝皇族准备的,路径都是当侍卫,然后以武职升官,到了一定层次,武职就会跨入文职,这种情况太多了,比如李林甫,他就是偏枝皇族,先当侍卫,一步步升官,时机成熟便跨为文职,最后官至宰相。
元骁是大将军元素最喜爱的孙子,元素也给他准备了门荫,所以元骁先在明德学院读书,然后再进国子学读三年,拿到功名就能入仕了。
元骁做梦也想不到李邺会来找自己,而且是请自己去喝酒。
懵了一会儿,元骁终于点头答应了。
两人就在中午的三元酒馆内喝酒,此时酒馆已经客满,全是太学生。
在最角落的一张小桌前,李邺给元骁倒满一盏酒笑道:“我刚刚才知道元兄也在国子学读书,要不然我早就请你喝酒了。”
“去年之事,伱不介意?”元骁不解问道。
“去年那件事和你没关系,想置我于死地的,只有宇文嗣武和李淮,其他人我根本不在意,官场上,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要好。”
李邺的最后一句话让元骁解开了心结,都是要混官场的人,何必在乎不懂事时的一点小矛盾,何况去年那件事他只是旁观者。
元骁点点头,“李老弟说得对,我祖父就说你是做大事之人,前途不可限量。”
元骁又好奇问道:“你的宝寿牌还在身上吗?”
李邺从怀里取出宝寿牌递给他,元骁连忙接过细看,还真是高力士的宝寿牌,难怪去年之事,高力士肯帮李邺托底。
“高翁怎么会给老弟宝寿牌?”
“我替他打马球!”李邺坦率道。
元骁恍然大悟,“老弟莫非是飞鲨?”
李邺点点头,“不止飞鲨,白狼也是我!”
元骁竖起大拇指,“厉害啊!早知道你是飞鲨和白狼,我就会在你身上押注了,我也能赚点零花钱。”
李邺微微笑道:“接下来就是五强赛,我还会参加,尤其天鹏马球队的第一场比赛,我会下注天鹏马球队一千贯,你也可以多下一点。”
“好!有你这句话,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押上去。”
元骁主动给李邺斟满一杯酒,李邺端起酒杯问道:“元兄还和宇文嗣武在一起吗?”
元骁摇摇头,“他腿伤好后,找过我几次,我没答理他,这人太暴烈了,做事没有底线,太危险,和他在一起,迟早会被他连累。”
“是!听说他现在有个绰号,叫做魔天王。”
元骁冷笑一声,“他给自己起的绰号叫做魔天皇,几个朋友劝了他,才改为魔天王。”
“宇文嗣武的情况,你了解得挺多?”
元骁点点头,“还记得那个武珪吗?也被你打肿脸那位,他也在国子学读书,他目前还和宇文嗣武厮混在一起,所以今晚我没叫他。”
“李淮呢?他现在叫宇文怀德吧!他现在在做什么?”
“他就跟在宇文嗣武屁股后面混,这人很坏,宇文嗣武还多少讲点义气,但这人是骨子里的坏,我是不敢招惹他,对了,他母亲改嫁了。”
宇文螺改嫁了,李邺顿时有了兴趣?
“她改嫁给谁了?”
“侯莫陈家的老七,我叫他七叔,大名叫做侯莫陈怒,人若其名,脾气暴烈得很,嫁给他,估计有得苦头吃了。”
今天是第一次喝酒,李邺没有和元骁深谈,点到为止,但他请元骁喝酒,本身就是给元家传递了一个信号,元骁是个极聪明之人,他肯定会向祖父汇报。
李邺离开酒馆返回学校,走到太学大门口时,忽然一把飞刀从他侧面飞过,钉在墙上。
李邺注视一丈外的飞刀片刻,拔出腰间佩剑,向黑暗处走去。
“你出来!”
从黑暗处走出一人,正是从马球场上逃匿的黑矛,他怀中抱着一个孩子,上前几步跪倒在李邺面前,失声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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