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六戒整天就知道借钱,堆积自己的金融帝国。
其实六戒内秀的很。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泉寺的和尚,在十多年前能成为六怪人之一,绝对不是因为他欠别人许多钱,也不是因为他整天笑呵呵的宛如弥勒佛。
而是因为他的修为,他的眼光。
六戒看待事物,比戒色看的更加的透彻。
现在各大派还在明里暗里寻找叶小川,这对他们这些在乎叶小川的朋友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说明这些大门派,并没有找到叶小川,也没有发现叶小川的尸体。
也就是说,叶小川极有可能还活着,只是藏了起来。
如果哪一天,忽然有一个大派停止寻找叶小川了。
那事情就严重了。
叶小川身上的东西,非常的重要,能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没有哪个门派会因为找累了就停止搜寻的。
停止搜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了。
话题到此为止,三人忽然都沉默了。
叶小川这些昔日的好友见面,不论开始话题多愉悦,最后都会将话题转移到叶小川的身上。
所以,这群年轻人这几年来几乎都是单独寻找叶小川,很少成群结队。
就是因为他们不想去讨论叶小川的生死,他们只是默默的寻找自己曾经的好友,一生的兄弟。
玉门关外,朝霞印天。
秦闺臣穿着一身亚麻衣裳,脑袋上裹着一块亚麻围巾,站在龙门客栈的门前,看着东面的那座沙丘。
每一天,当秦闺臣起床的时候,都会看到叶小川坐着沙丘的最高处,背对着客栈,面向着东面玉门关的方向。
秦闺臣觉得,在这么下去,这小子也会成为一座龙背山。
独孤长风自己完成了洗漱,从厨房里拽出了一根大骨头棒子,上面没多少肉,但他还是啃的津津有味。
他走到秦闺臣的身边,道:“闺臣阿姨,叶叔这个人好奇怪啊。”
秦闺臣道:“有什么奇怪的?”
独孤长风道:“我是小孩,但我不是傻瓜,叶叔是高手,比你和我娘,娟儿阿姨加起来还要厉害的高手,一下子就杀光了那些追杀我们的人。
可是,这么厉害的高手,却在沙漠之地开一间不赚钱小客栈。
这不奇怪吗?”
秦闺臣深深的望着叶小川背影,道:“和以前相比,他确实改变了许多,宛如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当然,这不能怪他,任何人如果遭遇了他的事情,都会改变的。”
独孤长风听不懂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必懂这些。
很快他就骑着那头最大的山羊,挥舞着大骨头棒子,驱赶着羊群,去龙背山的脚下放羊去了。
秦闺臣也走进了厨房,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
叶小川是在发呆吗?
不。
他是在修炼。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今天沙漠上的朝霞,红的宛如人的鲜血。
沙漠中的老人都知道,一场大风暴只怕要来临了。
叶小川在三天前就已经知道了这场风暴。
因为风。
风能传递一切,只是一般人无法解读出风语。
叶小川不同,他主修的法则有两个,剑,风。
并且将这种法则都领悟到第二重巅峰境界。
不论是剑道三重,还是风系三重,只要一种法则他领悟到了第三重境界,便可以独步天下。
可惜啊,法则并不是修为境界,不是靠修炼的,而是靠领悟。
现在叶小川是剑道第二重巅峰,风系第二重巅峰,看似距离第三重只是临门一脚。
可是,修真界绝多大数修真者,到死都是第二重巅峰,能领悟剑道三重,或者其他属性法阵的第三重的,万中无一。
整个苍云门最近八百年来,领悟剑道第三重的,只有两个人。
贤夭。
云崖子。
叶小川每天擦拭神剑,看似无聊的动作,其实是在参悟剑的奥义。
每天坐在沙丘上吹风,看似发呆,其实是在感受着风的律动。
风系法则第一重是速度。
所谓天下武功皆可破,唯快不破。
风系法则在近战之中,近乎无敌。
自古以来,绝大部分修炼风系法则的修真者,都是第一重。
所以风系法则给世人的第一个感觉,就一个字,快。
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境界,不是快,而是快的反义词,慢。
以前叶小川对第二重境界抱有严重的怀疑态度,他认为高手相斗,生死就在一瞬间,定生死的那一剑,靠的是三分运气,七分速度。
如果将自己的剑招慢了下来,岂不是任人宰割?
司徒风当时还取笑他天真无邪。
司徒风给叶小川定的时间是三十年。
起码在三十年内,叶小川很难领悟“慢”字的奥义。
司徒风不愧是无形剑神,按照人间的时间,与万狐古窟的时间累加起来。
叶小川领悟“慢”字奥义,确实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
如果不是领悟了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叶小川是不可能在近战之中击杀六位天界高手,重创赤乌行者的。
风系法则的第三重,就十三个字:快慢融合,阴阳协调,天道大乘也。
真正简单的口诀,就越加深奥。
叶小川最近两年,一直没有领悟这十三个字的奥义。
快慢融合,看似简单,其实修炼起来是非常复杂的。
叶小川觉得这不是剑招,也不是剑意,其根源还是在风本身之上。
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只要将这十三个字融会贯通,达到风系第三重境界,那自己的剑道法则,也会瞬间突破到第三重。
可惜啊,他花了三十年时间,才领悟第二重。
最难的第三重,不知道得花多少年了。
正在感受风的叶小川,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向了东面。
大约过了十个呼吸,东面的苍穹,才出现了一道光芒。
风,让他能感知到精神力感知不到的距离。
他的精神力只能覆盖方圆十几里,但是他可以通过风,感知到几十里外的风吹草动。
气息很熟悉,是王可可回来了。
果不其然,那道光芒朝着龙门客栈的方向笔直而来。
只见王可可身后背着一个大筐,一到客栈门口,就开始大呼小叫。
“以后这种丢人的工作,谁再让本小鲜肉去做,我就杀了谁!”
本章已完成!
其实六戒内秀的很。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泉寺的和尚,在十多年前能成为六怪人之一,绝对不是因为他欠别人许多钱,也不是因为他整天笑呵呵的宛如弥勒佛。
而是因为他的修为,他的眼光。
六戒看待事物,比戒色看的更加的透彻。
现在各大派还在明里暗里寻找叶小川,这对他们这些在乎叶小川的朋友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说明这些大门派,并没有找到叶小川,也没有发现叶小川的尸体。
也就是说,叶小川极有可能还活着,只是藏了起来。
如果哪一天,忽然有一个大派停止寻找叶小川了。
那事情就严重了。
叶小川身上的东西,非常的重要,能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没有哪个门派会因为找累了就停止搜寻的。
停止搜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了。
话题到此为止,三人忽然都沉默了。
叶小川这些昔日的好友见面,不论开始话题多愉悦,最后都会将话题转移到叶小川的身上。
所以,这群年轻人这几年来几乎都是单独寻找叶小川,很少成群结队。
就是因为他们不想去讨论叶小川的生死,他们只是默默的寻找自己曾经的好友,一生的兄弟。
玉门关外,朝霞印天。
秦闺臣穿着一身亚麻衣裳,脑袋上裹着一块亚麻围巾,站在龙门客栈的门前,看着东面的那座沙丘。
每一天,当秦闺臣起床的时候,都会看到叶小川坐着沙丘的最高处,背对着客栈,面向着东面玉门关的方向。
秦闺臣觉得,在这么下去,这小子也会成为一座龙背山。
独孤长风自己完成了洗漱,从厨房里拽出了一根大骨头棒子,上面没多少肉,但他还是啃的津津有味。
他走到秦闺臣的身边,道:“闺臣阿姨,叶叔这个人好奇怪啊。”
秦闺臣道:“有什么奇怪的?”
独孤长风道:“我是小孩,但我不是傻瓜,叶叔是高手,比你和我娘,娟儿阿姨加起来还要厉害的高手,一下子就杀光了那些追杀我们的人。
可是,这么厉害的高手,却在沙漠之地开一间不赚钱小客栈。
这不奇怪吗?”
秦闺臣深深的望着叶小川背影,道:“和以前相比,他确实改变了许多,宛如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当然,这不能怪他,任何人如果遭遇了他的事情,都会改变的。”
独孤长风听不懂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必懂这些。
很快他就骑着那头最大的山羊,挥舞着大骨头棒子,驱赶着羊群,去龙背山的脚下放羊去了。
秦闺臣也走进了厨房,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
叶小川是在发呆吗?
不。
他是在修炼。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今天沙漠上的朝霞,红的宛如人的鲜血。
沙漠中的老人都知道,一场大风暴只怕要来临了。
叶小川在三天前就已经知道了这场风暴。
因为风。
风能传递一切,只是一般人无法解读出风语。
叶小川不同,他主修的法则有两个,剑,风。
并且将这种法则都领悟到第二重巅峰境界。
不论是剑道三重,还是风系三重,只要一种法则他领悟到了第三重境界,便可以独步天下。
可惜啊,法则并不是修为境界,不是靠修炼的,而是靠领悟。
现在叶小川是剑道第二重巅峰,风系第二重巅峰,看似距离第三重只是临门一脚。
可是,修真界绝多大数修真者,到死都是第二重巅峰,能领悟剑道三重,或者其他属性法阵的第三重的,万中无一。
整个苍云门最近八百年来,领悟剑道第三重的,只有两个人。
贤夭。
云崖子。
叶小川每天擦拭神剑,看似无聊的动作,其实是在参悟剑的奥义。
每天坐在沙丘上吹风,看似发呆,其实是在感受着风的律动。
风系法则第一重是速度。
所谓天下武功皆可破,唯快不破。
风系法则在近战之中,近乎无敌。
自古以来,绝大部分修炼风系法则的修真者,都是第一重。
所以风系法则给世人的第一个感觉,就一个字,快。
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境界,不是快,而是快的反义词,慢。
以前叶小川对第二重境界抱有严重的怀疑态度,他认为高手相斗,生死就在一瞬间,定生死的那一剑,靠的是三分运气,七分速度。
如果将自己的剑招慢了下来,岂不是任人宰割?
司徒风当时还取笑他天真无邪。
司徒风给叶小川定的时间是三十年。
起码在三十年内,叶小川很难领悟“慢”字的奥义。
司徒风不愧是无形剑神,按照人间的时间,与万狐古窟的时间累加起来。
叶小川领悟“慢”字奥义,确实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
如果不是领悟了风系法则的第二重,叶小川是不可能在近战之中击杀六位天界高手,重创赤乌行者的。
风系法则的第三重,就十三个字:快慢融合,阴阳协调,天道大乘也。
真正简单的口诀,就越加深奥。
叶小川最近两年,一直没有领悟这十三个字的奥义。
快慢融合,看似简单,其实修炼起来是非常复杂的。
叶小川觉得这不是剑招,也不是剑意,其根源还是在风本身之上。
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只要将这十三个字融会贯通,达到风系第三重境界,那自己的剑道法则,也会瞬间突破到第三重。
可惜啊,他花了三十年时间,才领悟第二重。
最难的第三重,不知道得花多少年了。
正在感受风的叶小川,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向了东面。
大约过了十个呼吸,东面的苍穹,才出现了一道光芒。
风,让他能感知到精神力感知不到的距离。
他的精神力只能覆盖方圆十几里,但是他可以通过风,感知到几十里外的风吹草动。
气息很熟悉,是王可可回来了。
果不其然,那道光芒朝着龙门客栈的方向笔直而来。
只见王可可身后背着一个大筐,一到客栈门口,就开始大呼小叫。
“以后这种丢人的工作,谁再让本小鲜肉去做,我就杀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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